近日,一对未成年人收到13.86万元的司法救助款后,激动地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法律是刚性的,
也是有温度的。
在精准把握法律的
同时彰显司法温情,
寻求政治效果、
社会效果、
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是日喀则检察工作的
价值追求。
上述未成年人系扎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的子女。案发后,两个孩子被送到福利院,当时姐姐只有几天就要参加小考,这场突如其来的噩耗,使原本学习成绩较好的她发挥失常;弟弟还在上小学二年级,年幼的他还等着母亲来接其回家,这也正是姐姐编造的一个美丽的谎言“弟弟,这段时间妈妈生病了,等你长到姐姐这么大的时候,妈妈就会来接咱们回家”。回忆起这个家庭的不幸,办案检察官的内心至今都难以平复。
2023年5月12日,扎某被依法判处死缓(限制减刑)。母亲被害,父亲又处于服刑羁押期,且没有赔偿能力,经检察官向社区、居委会、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得知两个孩子的父母均为临时工,且这起案件使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两个小孩失去了温暖的家,也彻底没有了经济来源。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及时向孩子及临时监护人(市福利院)告知司法救助相关政策,结合案件实际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两名未成年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3.86万元,并将救助金发放至两个孩子手中,让孩子们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司法温度。
下一步,日喀则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司法救助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积极拓展司法救助渠道,及时发现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