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近日,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批驻村工作队组织查布、邦布、尼布、杰四村170余名群众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宣传中,驻村工作队重点对《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与实施的意义、出台背景、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家长应该如何依法实施家庭教育以及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中重点法律条文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鼓励群众认真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胜任好孩子“第一任老师”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通过此次普法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营造了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促进《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基层落地见效。期间,共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读本100余本,现场解答农牧民群众在日常家庭教育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疑难困惑21起。大家纷纷表示,要勇于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学会“依法带娃”,切实有效更新家庭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方法,共同促进新时代家庭教育健康科学发展。
下一步,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批驻村工作队将继续把《家庭教育促进法》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宣传内容,依托“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视程度、知晓度及覆盖面,将家庭教育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为保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