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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三部门召开《市场监管领域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工作办法》座谈会暨会签仪式
时间:2024-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促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4月3日,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暨《日喀则市市场监管领域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工作办法(试行)》会签仪式。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荣政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

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宣读《日喀则市市场监管领域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对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说明。随后,三方共同签署了《日喀则市市场监管领域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工作办法(试行)》。同时,与会同志就如何加强线索的双向移送、数据信息共享等方面工作进行交流探讨,一致认为,建立《办法》是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的有力举措,旨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不刑不罚问题,实现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形成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司法合力,维护日喀则市场监管领域秩序。

《办法》共三十一条,主要涵盖了行政机关在日常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与法律监督、证据收集与使用、案件信息共享等内容,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在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工作中的监督重点和监督措施,以及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中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职责。细化了相关部门间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受理、审查、反馈,不诉案件行政处罚意见制发、反馈、执行等办案流程与规范。

会议强调

一是做到思想上的认同,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充分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尊重行政执法权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互相支持,为依法全面履职提供便利和保障;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各自职能,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市场监管领域,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三是执行好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工作方面的条款,及时移送、审查、通报工作,打破各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解决信息不畅问题;四是强化案件讨论会商,对于争议较大涉嫌犯罪案件或作出不起诉需要提出检察意见的,及时邀请相关部门共同对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危害后果、处罚必要性等听取意见,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下一步,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运用市场监管领域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办法,与两部门共同继续加大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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