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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2-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629日)

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卓嘎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会议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日喀则两级检察机关在市委、区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自觉融入服务保障大局,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互相支持、良性互动,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着力营造“双赢多赢共赢”局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一、主要做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两级检察机关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两级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2条,立案18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9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31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破坏林地、草地、湿地68.31亩,督促清理各类垃圾304.5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1件,督促收缴“三无”口罩4.9万只、清理医疗废品1.05吨、查处过期食品价值16089元。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件,督促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99余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2件,目前正在整改中。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其中涉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4件、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1件;4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中。2020年1-6月,两级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4条,立案101件,与2019年全年相比,线索上升177.8%和立案上升177.2%。

(一)精准对接地方治理需求,服务保障大局。两级检察机关始终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司法保障。一是主动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两级检察机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负起“疫情防控”与“检察履职”双重职责,下沉一线协助疫情防控,主动履职办理涉疫案件。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发现日喀则市场上出售“三无”口罩线索,迅速组成“办案组”,调查核实,认定责任单位履职不到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证据,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查处4.9万只无中文标识的“三无口罩”,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口罩”流入市场,助力疫情防控。二是聚焦办好“4+1”领域案件。法定“4+1”领域是公益诉讼检察的办案重点,两级检察机关多措并举,通过将检察监督融入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助推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针对雅鲁藏布江上游地理特点,两级检察机关将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监督活动细化为“共护雅鲁藏布江上游”活动,持续打好环境保卫战。江孜县检察院通过群众举报,成功办理涉及紫金湿地破坏案,督促责任单位治理被破坏紫金湿地1333平方米。亚东县检察院督促责任单位对唐嘎布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保护设施损坏、随意倾倒焚烧生活垃圾,在整改过程中,与责任单位共同分析导致污染的原因,有效促进责任单位依法行政,达到双赢多赢效果,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吉隆县检察院办理全区首例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密叶红豆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仲巴县检察院办理全市首例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从巩固脱贫攻坚、惩罚与保护生态等方面,对诉前磋商程序、替代性赔偿等方式进行有益探索,最终被告服判认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分别被法制网、正义网、中国长安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和转载。仲巴县检察院办理的涉及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选为“西藏自治区十大监督案件”。白朗县检察院督促责任单位整改9个乡镇36个行政村的个别村民乱占耕地、违建民房现象,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制发检察建议,制定风险防控预案,目前正在积极稳妥整改中。聚焦食药安全领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 “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对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乡镇小卖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向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5份,有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劣药、过期药、职业药师不在岗、违规出售处方药、从业人员无职业资格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确保群众用上放心药、安全药。亚东、定结、江孜、萨迦、拉孜、白朗6个县检察院办理涉及“医疗废物处置”公益诉讼案件,聚焦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关键环节,督促责任单位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得到自治区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聚焦国有财产领域:针对责任单位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不到位的问题,市检察院靠前指挥,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组成办案组,统一调配办案力量,逐一核对建设单位应缴费用,督促责任单位征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99余万元。聚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针对责任单位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到位的问题,市检察院抽调精锐力量主动出击,调取相关证据,核实历史遗留问题,超过2.5亿余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扣除保证金)未收缴到位,国家利益处于长期受损状态,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积极履职,达到了明显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二)围绕机制建设,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开展。两级检察机关始终把建立健全协同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作为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的重要抓手。一是建立领导监督保障机制。2019年10月,市检察院向市委及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汇报,市委主要领导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两级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全面依法充分履职,将公益诉讼检察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拉孜县委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萨嘎县委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白朗县政府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保障经费10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二是建立上下一体办案机制。市检察院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引导基层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后召开推进部署会2次,安排8个基层院作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以此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落实案件备案制度,市检察院对基层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进行审批,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通过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化整合两级检察机关办案力量,提高办案组专业化水平。通过实地调研,研判工作难题,总结推广办案经验。通过个案指导,明确案件调查方向和重点。通过沟通协调,与军事检察机关联合发力,解决检察建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同时,依据办案管辖,案件一般由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检察院办理。截至目前,基层院在履职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4条,占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总数的74%;立案146件,占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总数的78%;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6份,占两级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总数的97%。三是建立协助配合机制。市检察院联合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调配合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协同互助和日常联络工作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采用。与市生态环境局等九部门签订《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调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制定《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执行职务工作机制(试行)》。四是建立跟踪监督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持续加大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回复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的研判、跟踪、监督力度,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力,确保问题治理见实效。

(三)围绕队伍建设,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专业素质,努力打造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两级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党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检察担当的思路举措和治理实效,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检察院党组始终将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基层院检察长靠前指挥,带头办案,形成“头雁”效应。仲巴县检察院、吉隆县检察院检察长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履行检察职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专注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能力。三是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市检察院党组发挥“指挥棒”作用,转变思路,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组建公益诉讼检察官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分析讨论重大、疑难、复杂公益诉讼案件,为准确定性、办理案件发挥“过滤器”作用。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市检察院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高检院、区检院举办的业务培训,举办公益诉讼检察专项培训班2期,两级检察机关通过专题学习将民法典贯通到公益诉讼检察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做实做好。

(四)围绕宣传引导,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两级检察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借助“两微一端”平台、微视频、汉藏双语宣传手册、宣传画、脱贫攻坚宣讲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对公益诉讼检察的知晓度。如:市检察院制作“珠峰检察公益诉讼”专刊并在重点区域设置宣传展板;白朗县检察院精心打造公益诉讼宣传长廊;江孜县检察院选聘退休老干部担任公益诉讼联络员;萨嘎县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案件举报奖励机制;桑珠孜区检察院印制宣传手册、公布举报方式和电话,并与辖区30余个警务站联合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定结县检察院通过县移动公司平台推送公益诉讼检察短信等。这些措施及抓手,为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公益诉讼氛围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公益诉讼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两年多来,日喀则两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将公益诉讼检察融入“四大检察”均衡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对表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工作中依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公益诉讼检察“4+1”领域办案不均衡,在英雄烈士权益保护领域仍属空白,对公益诉讼检察“等”外领域认识不深、拓展力度不够。二是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不够。三是检察干警思想理念、业务素养与职能拓展不相匹配,依然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部分被监督单位对公益诉讼检察的认识还不够,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理解、认同、接受不够。四是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单一,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尚未被大众广泛认知。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两级检察机关党组将切实按照此次会议决定,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推动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张军检察长指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既有广阔舞台,也面临更大挑战。”两级检察机关将“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着力开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服务疫情防控,加大“4+1”领域案件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新冠肺炎疫情,把野生动物的保护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两级检察机关将利用疫情防控形成的共识、合力和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特别是加大涉疫用品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继续聚焦“4+1”领域案件办理,注重从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控告申诉案件、群众举报、社会热点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巩固前期专项监督活动取得的成果。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通过个案探索,办理涉及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文化遗产“等”外领域存在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二)提高办案“质效”,打造优质案件。张军检察长指出,“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两级检察机关将在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上下功夫,让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努力实现“办成一案、影响一片、教育全面”的良好效果,及时总结一批有难度、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定期开展典型案例评选,激励先进,带动后进。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水平。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促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提升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员政治能力、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以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动力,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继续发挥基层院检察长“头雁”效应,带队伍强素质。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储备和一线办案力量。探索建立“专家人才库”,发挥具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援藏专家的作用,提升监督的权威性与精准性。通过“请进来、送出去”,加强办案组织的专业化建设。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公益诉讼新格局。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公益诉讼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活动,重点宣传公益诉讼职能职责和典型案例。将民法典贯通到公益诉讼检察中,更加注重总结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法,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组织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积极拓宽案件来源,为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多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公益诉讼检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着力点,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是检察人的时代使命和政治责任,两级检察机关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不忘初心、忠诚履职,自觉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努力建设和谐文明幸福美丽日喀则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检察答卷。

 

 

 

 

 

 

 

 

 

 

检察术语解释

“一个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聚焦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的一系列理论和现实问题。

“两个紧扣”:紧扣西藏各族人民同以十四世达赖集团为代表的分裂势力进行斗争的社会特殊矛盾;紧扣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

“三个围绕”:紧紧围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着力强化检察法律监督;紧紧围绕司法改革创新新要求,不断增强检察监督公信力;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4+1”领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英雄烈士权益保护。

“等”外领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高检院2020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点要求,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探索办理危化品管理、产品及工程质量等公共安全,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权利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辟除网络谣言等互联网公益保护,文物等文化遗产保护,扶贫,国防军事以及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等领域案件。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检察“一体化”:为保证检察职能发挥更加充分、组织体系运转更加顺畅,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领导,按照“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原则形成的工作机制。

    检察建议“回头看”:检察机关要及时对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跟进督促,对虚假整改、纠正违法不实、事后反弹回潮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未整改到位的案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政机关履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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